更新日期:2011/02/23 15:55 記者謝蕙蓮/台北報導 交通部擬修法讓計程車共乘法制化,中華民國計程車駕駛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王清正表示,與其推計程車共乘,不如把「計程車公車化」,例如把部分接駁公車改為接駁計程車,既省錢又環保,機動性和便利性也比公車接駁高。
中華民國計程車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燈則支持計程車共乘法制化,「給計程車駕駛多一條生路」。除了固定點對點,如台北市捷運劍潭站到文化大學共乘模式,陳燈表示,類似公車有固定路線,但中途可隨叫隨停的共乘模式,也可以試行看看。
王清正表示,高雄市也曾在捷運沿線試辦計乘車共乘,但搭乘的人少、政府又沒有補助,最後並不成功。他認為,各地的條件不一,台北市人多密集也許可行,但在其他縣市,不一定有共乘的條件。
他指出,高雄市一年花好幾億元,補助客運公司辦理公車接駁,但他經常看到接駁公車上,只坐少少幾個人,「生意」非常不好,不但不環保,對民眾來說,機動性和便利性也不高。
壬清正認為,如果真的讓幫計程車司機找生路,又要方便一般民眾,最好的方法就是「計程車公車化」,把政府補助接駁公車的錢,一部分拿來補助計程車做捷運接駁。
他強調,這種公車式的計程車接駁,坐滿三或四個人就可開車,搭車民眾不必等太久,比起一輛接駁公車只坐三、五個人也更環保省錢,是較可行的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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