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11/02/17 14:35 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巡山員,會同森林警察隊南投分隊、以及縣府官員,前往信義鄉查緝非法盜獵,昨天(16日)在丹大林道,查獲甘姓等3名男子獵捕保育類動物,包括:山羌三隻、台灣水鹿四隻,其中,一隻「小山羌」幸運存活,已送往集集「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」安置 。涉案人員依違反「野生動物保育法」移送法辦。
南投林管處表示,這隻小山羌當時被裝在迷彩登山背包內,其他的山羌、台灣水鹿都已經死亡,由南投縣政府官員帶回冷凍保存。
南投林區管理處也提醒,獵捕、宰殺、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,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,併科新台幣150萬元罰金。一般類野生動物非經主管機關許可,也不可以任意獵捕,違反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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